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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监管严执法: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报典型涉粮案件

时间:2021-04-15 10:02:44 | 浏览: 0

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行新闻通气会。人民网记者 李栋摄

人民网北京4月14日电 (记者李彤、李栋)今日,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行新闻通气会,通报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情况以及执法督查工作重点措施。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表示,2020年以来全国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342个。尤其是吉林、黑龙江、河南、湖南、四川等地粮食和储备部门严肃查处了涉及擅自动用、以陈顶新、拖欠售粮款、未执行质量标准和“出库难”等一批粮食流通领域典型案件,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。

钟海涛表示,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,保护国家、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利益,始终是粮食流通执法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。新修订的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将于4月15日正式实施,标志着粮食流通现代化治理进入了法治治理的新阶段。作为粮食流通主管部门,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督促指导各级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,加快实现粮食流通依法监管的根本转变。

数据显示,2020年以来全国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342个,给予警告以上行政处罚319例;12325监管热线受理涉粮案件382件,查证属实的84件、部分属实的34件。

“新修订的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坚持问题导向,结合创新实践,将进一步严格政策性粮食管理作为重点,特别是明确了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中的禁止性行为,加大了处罚力度,提高了违法违规成本,处罚金额从原顶格2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,或处涉案粮食货值金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。”钟海涛说。

钟海涛表示:“将通过严格依法治理、严格责任落实、严格政策执行、严格库存监管、严格追责问责等措施,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,组织开展粮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,对涉粮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持续释放‘大国粮仓’强监管信号,确保政策性粮食管得住、管得好,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,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,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。”

本文转自:人民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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